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90531a
要旨
一、所謂DVD之公播版或家用版,係廠商依其市場區隔原則,自行將其著作商品分類,並個別訂定其授權使用範圍、時間及地域等。一般「公播版」是指授權視聽著作公開上映之版本,反之,「家用版」係指於非公眾之場合使用之版本。二、公家機關學校所採購之DVD…
令函要旨
一、所謂DVD之公播版或家用版,係廠商依其市場區隔原則,自行將其著作商品分類,並個別訂定其授權使用範圍、時間及地域等。一般「公播版」是指授權視聽著作公開上映之版本,反之,「家用版」係指於非公眾之場合使用之版本。二、公家機關學校所採購之DVD為「家用版」時,是否有涉及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疑慮?須視其後續利用行為是否涉及公開上映而定,如有公開上映之行為,例如於圖書館經常性放映予學生或教職員工觀看,則應購買「公播版」之DVD,不能以「家用版」DVD為「公開上映之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