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90408a
要旨
來函所詢有關「台美之間有無著作權協議」一事,經查我國與美國之間,業於民國35年11月4日簽訂「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友好通商航海條約」(民國37年11月30日生效);而後於民國82年4月22日經立法院議決通過「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
令函要旨
來函所詢有關「台美之間有無著作權協議」一事,經查我國與美國之間,業於民國35年11月4日簽訂「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友好通商航海條約」(民國37年11月30日生效);而後於民國82年4月22日經立法院議決通過「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經雙方於同年7月16日簽署生效後,行政院並於同年8月11日以台82外28908號函准予備查在案(如附件),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