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0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90128

會議日期 99 年 01 月 28 日

要旨

一、有關函詢申請著作權一事,因我國著作權法係採創作保護主義,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無須申請。二、若您與該出版社未有任何約定,又該出版社未徵得您的同意或授權,而擅自出版系爭著作,則可能侵害您的重製權及散布權,而須負民、刑事責任;您得…

令函要旨

一、有關函詢申請著作權一事,因我國著作權法係採創作保護主義,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無須申請。二、若您與該出版社未有任何約定,又該出版社未徵得您的同意或授權,而擅自出版系爭著作,則可能侵害您的重製權及散布權,而須負民、刑事責任;您得向侵權人請求負民事上之損害賠償責任,或提起告訴追究侵權人之刑事責任,惟是否構成侵害,應由司法機關於具體個案調查事實認定之。三、另有關「稿費糾紛」事宜,與著作權法無涉,應屬您與出版社間私契約之約定,建議您逕向出版社釐清。四、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條、第10條、第22條、第28條之1、第88條、第91條、第91條之1規定。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990128」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