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81008a
要旨
一、按著作權法規定凡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販售該合法重製物,不構成著作權之侵害。因此,所詢將向補習班購買之正版教學DVD再予轉賣,是行使物權的正當行為,並不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二、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59條…
令函要旨
一、按著作權法規定凡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販售該合法重製物,不構成著作權之侵害。因此,所詢將向補習班購買之正版教學DVD再予轉賣,是行使物權的正當行為,並不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二、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59條之1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