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1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80721

會議日期 98 年 07 月 21 日

要旨

一、 按著作權法(下稱本法)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專有重製、改作及公開傳輸權,任何人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或同意,除有合理使用之情形外,不得擅自重製、改作或公開傳輸其著作,否則即涉及侵害其著作財產權,有民刑事責任,合先敘明。二、 來函所述網路店…

令函要旨

一、 按著作權法(下稱本法)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專有重製、改作及公開傳輸權,任何人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或同意,除有合理使用之情形外,不得擅自重製、改作或公開傳輸其著作,否則即涉及侵害其著作財產權,有民刑事責任,合先敘明。二、 來函所述網路店家拍攝BURT’s BEEs人像圖並將其後製成Flash動畫,並置於網頁上之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侵害,因線上銷售商品之經營模式,通常都會將銷售之商品影像重製在網站上,該商品之發行公司明知此情仍提供該商品予網路店家進行線上販售,顯已默示授權網路店家得將銷售之商品影像重製在網站上,且此種利用行為程度十分輕微,又有助於商品之銷售,應屬合理使用(92年度易字第1969號判決、93年度上易字第927號判決參照)。爰此,來函所稱之網路店家如係為銷售BURT’s BEEs之商品,而將其人像圖商標重製於網站上,應有成立合理使用之空間,無須事先取得授權。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98072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