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0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80714a

會議日期 98 年 07 月 14 日

要旨

一、 服裝設計圖若具有相當之創作性,得為著作權法所稱之「圖形著作」,則於該設計圖完成時,即取得其著作權,而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惟依照服裝設計圖所完成之「衣服」,僅屬依圖實施,非重製之行為,該衣服並非著作或著作之重製物,先予說明。二、 立體之衣…

令函要旨

一、 服裝設計圖若具有相當之創作性,得為著作權法所稱之「圖形著作」,則於該設計圖完成時,即取得其著作權,而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惟依照服裝設計圖所完成之「衣服」,僅屬依圖實施,非重製之行為,該衣服並非著作或著作之重製物,先予說明。二、 立體之衣服,本身非屬著作,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至於該衣服上之配色及線條所構成之圖樣、花紋等設計,若具原創性者,則可能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著作」,將他人享有著作權之美術著作予以「抄襲改作」並重製在衣服上銷售,涉及「重製」、「改作」、「散布」等著作財產權之利用行為,若無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情形者,自應徵得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否則即屬侵害著作權之行為,而須負擔民、刑事責任。三、 此外,服裝類物品不論衣服、褲子、內衣或內褲等,只要該物品之外觀形狀、花紋(圖案)、色彩(色彩配置)或任二者以上之結合後所形成之整體外形,具有新穎創意,而且必須在該物品尚未被公開前,提出新式樣專利申請,經本局審查、檢索國內外相關先前技藝,未發現與該申請物品外形相同或近似之先前技藝,並符合該物品所屬技藝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前之先前技藝而非易於思及之創作者,即可獲得新式樣專利權的保護。惟若無提出專利申請者,自無法獲得專利權的保護。四、 關於服裝整體設計之智慧財產權保護議題,目前已為國際上所廣泛討論,我國亦持續關注此項議題之國際發展。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980714a」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