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80421c
要旨
您好!有關 您所詢問的問題,本組答復如下:一、來函所述您自營的個人攝影工作室與某雜誌配合,拍攝雜誌內頁相關照片一節,縱該照片之著作財產權歸您所有,既然在您的同意下,該雜誌社所為之出版、販售,並不會違反著作權法之規定,而係單純之民事債權債務關…
令函要旨
您好!有關 您所詢問的問題,本組答復如下:一、來函所述您自營的個人攝影工作室與某雜誌配合,拍攝雜誌內頁相關照片一節,縱該照片之著作財產權歸您所有,既然在您的同意下,該雜誌社所為之出版、販售,並不會違反著作權法之規定,而係單純之民事債權債務關係,宜尋求司法救濟途逕加以解決。二、又如您與該雜誌社就著作權相關事項仍無法透過自行協商解決時,亦可依著作權法第8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向本局申請調解,俾解決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