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80413b
要旨
一、來函詢及辦桌的菜色設計是否受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之問題,所稱「菜色」如指菜餚烹調方式的話,由於菜餚烹調是一種製程或操作方法,由於著作權之保護僅及於表達,而不及於此種製程或操作方法,因而菜餚之烹調方式是不受本法保護的。 二、至於利用多…
令函要旨
一、來函詢及辦桌的菜色設計是否受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之問題,所稱「菜色」如指菜餚烹調方式的話,由於菜餚烹調是一種製程或操作方法,由於著作權之保護僅及於表達,而不及於此種製程或操作方法,因而菜餚之烹調方式是不受本法保護的。 二、至於利用多拉A夢圖形排列油飯菜色,有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的問題,由於多拉A夢圖案係他人享有著作權之美術著作,因而將油飯依多拉A夢的圖案擺盤上桌供客人食用者,即屬「重製」、「改作」他人享有著作權之美術著作的行為,除合於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所定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否則將構成侵害著作權之行為。 三、以上說明,請參考本法第3條、第5條、第10條之1及第44條至第65條等規定。另本局歷年來著作權法適用疑義之說明,歡迎蒞臨本局網站路徑:首頁/認識著作權/資料檢索/解釋資料檢索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