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80108c
要旨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一、所詢問題1,是否係「明知」大陸網站中的資訊(電影、連續劇…等)違反著作權法,必須依具體個案事實認定之。惟大陸網站中如有熱門院線片影音檔或最新流行歌曲音樂檔等,依一般社會常理而言,應不可能出現於網路上免費下載…
令函要旨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一、所詢問題1,是否係「明知」大陸網站中的資訊(電影、連續劇…等)違反著作權法,必須依具體個案事實認定之。惟大陸網站中如有熱門院線片影音檔或最新流行歌曲音樂檔等,依一般社會常理而言,應不可能出現於網路上免費下載,其屬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而非法「重製」、「公開傳輸」之盜版作品可能性極高。又是否構成侵害著作權,係私權紛爭,非屬政府管理之政府資訊,政府無從提供該等相關資料。二、又著作權係屬私權,如該權利遭受侵害應由權利人向侵權人請求負民事上之損害賠償責任,或提起告訴追究侵權人之刑事責任,由司法機關於具體個案調查事實認定。三、所詢問題3,請參考刑法第28條、第30條及著作權法第92條之規定。四、所詢問題4,奇摩部落格中之「關鍵字流量查詢」結果,可否證明並不是因為您的連結,就有許多“公眾”經由您的連結去點閱該大陸網站一節,按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之公開傳輸,並不以利用人有實際之傳輸或接收之行為為必要,只要處於可得傳輸或接收之狀態為已足。故於網頁上提供連結,藉由網站連結之方式,使其他網友可透過此網頁進入他人網站收聽、瀏覽,如明知所轉貼網址之網站係公開傳輸盜版作品,而仍提供網站連結,使公眾得經由該網頁連結至盜版網站者,則可能成立該盜版網站非法公開傳輸之幫助犯。五、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5款及第10款、第22條、第26條之1、第92條及刑法第28條、第30條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