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7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71120a

會議日期 97 年 11 月 20 日

要旨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按利用他人著作原則上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或同意,並不能以不知道權利為是誰即以「提存」或「信託」之類方式來取代。有關著作財產權人之查詢,建議您可先向國內之著作權仲介團體進行查詢(本局網站內有「著作權仲介…

令函要旨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按利用他人著作原則上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或同意,並不能以不知道權利為是誰即以「提存」或「信託」之類方式來取代。有關著作財產權人之查詢,建議您可先向國內之著作權仲介團體進行查詢(本局網站內有「著作權仲介團體相關資料」:首頁/主題專區/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現有集體管理團體)。如您已透過各種管道而仍無法確定著作權人時,建議不要使用,以免構成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行為,而需負擔民、刑事責任。 二、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第9條、第44至65條等規定。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971120a」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