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71029D
要旨
一、有關電腦軟體之安裝,亦屬著作權法所稱之重製行為。一般購買之軟體如係單機版,其授權範圍僅限於一台電腦,因而使用者將軟體安裝在兩台以上的電腦上,除逐一安裝再逐一刪除,即不論何時均保持僅有一台電腦內有該軟體之情形以外,如該軟體係持續維持安裝在…
令函要旨
一、有關電腦軟體之安裝,亦屬著作權法所稱之重製行為。一般購買之軟體如係單機版,其授權範圍僅限於一台電腦,因而使用者將軟體安裝在兩台以上的電腦上,除逐一安裝再逐一刪除,即不論何時均保持僅有一台電腦內有該軟體之情形以外,如該軟體係持續維持安裝在兩台以上之電腦內之狀態,即屬超出授權範圍之重製行為,將會發生重製權之侵害。所詢如購買1套防毒軟體安裝於 您所有的2台電腦上,是否合法乙節,應視該軟體之授權範圍而定,如 您所購買者為單機版之軟體,僅能安裝於1台電腦內使用。 二、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授權範圍發生爭議時,需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調查事實予以審認之。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條、第22條等規定。此外,本局歷年來著作權法適用疑義之說明,歡迎蒞臨本局網站(首頁/認識著作權/資料檢索/解釋資料檢索)查閱,如您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請電(02)2376-7153洽詢。 二、 因此,盜版行為無異於偷取他人創意與智慧的成果,進一步扼殺文化、創意相關產業之生機,實難以生計作為盜版之藉口,本局除支持檢、警、調等執法機關取締非法盜版之執法行為外,並體認到民眾保護著作權觀念之建立,乃是減少盜版行為根本之道,本局在既有基礎上,將持續加強保護著作權教育宣導工作,期能建立民眾正確著作權法制觀念,只有大家尊重保護著作權,方能促進國家經濟、文化之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