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71002b
要旨
一、 依著作權法(下稱本法)規定,安裝電腦程式著作屬「重製」行為。「重製權」屬於著作財產權人專有,任何人若欲將他人享有著作財產權的著作加以「重製」,除有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規定外,應事先取得該等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或同意,始得…
令函要旨
一、 依著作權法(下稱本法)規定,安裝電腦程式著作屬「重製」行為。「重製權」屬於著作財產權人專有,任何人若欲將他人享有著作財產權的著作加以「重製」,除有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規定外,應事先取得該等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或同意,始得為之,否則即有可能構成侵害其著作財產權,而須負擔民、刑事責任。二、 所詢問因幫客戶維修電腦,而安裝測試用軟體,是否合法一節,當該軟體為正版軟體,如您的利用行為係屬該軟體授權範圍內,始為合法,反之若為盜版軟體,則可能因構成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行為而需負擔相關民、刑事責任。三、 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利用著作有無侵害著作財產權人之權益,應於發生爭議時,由司法機關就個案判斷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