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70911
要旨
線上收聽這樣算違反智慧財產權嗎?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一、依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曲譜、歌詞均屬本法保護之音樂著作。如單純於他人之部落格收聽歌曲並不涉及任何著作財產權之利用行為。但若是網友將他人之音樂著作登載於部落格上供人收…
令函要旨
線上收聽這樣算違反智慧財產權嗎?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一、依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曲譜、歌詞均屬本法保護之音樂著作。如單純於他人之部落格收聽歌曲並不涉及任何著作財產權之利用行為。但若是網友將他人之音樂著作登載於部落格上供人收聽,將涉及本法中所稱「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音樂著作之行為,除有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規定外,應事先取得該等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或同意,始得為之。因此,前述行為如已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即屬合法行為,並不會有侵害音樂著作權之問題,反之,則將會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之行為。二、又如您所指之網友於網站上播放他人之歌曲,係利用到唱片公司出版之CD時,除涉及利用到他人音樂著作外,尚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到他人之錄音著作,除有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規定外,應事先取得該等錄音著作(即唱片公司)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或同意,始得為之。三、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第5款、第10款、第22條、第26條之1及第44條至第65條之規定。又本局【解釋令函資料檢索】已上載本局網站公開供各界參考,其中包括有著作權法專責機關歷年所作法令解釋,歡迎檢索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