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3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70422c

會議日期 97 年 04 月 22 日

要旨

一、有關上級機關所製作的圖書、DVD可否授權「管理處」出版及發行1節,如該上級機關與「管理處」隸屬同一行政主體之法人(如同屬中央政府或同一地方自治團體)者,上級機關與管理處均屬為該行政主體行使特定權限、管理特定財產之行政機關。故如上級機關取…

令函要旨

一、有關上級機關所製作的圖書、DVD可否授權「管理處」出版及發行1節,如該上級機關與「管理處」隸屬同一行政主體之法人(如同屬中央政府或同一地方自治團體)者,上級機關與管理處均屬為該行政主體行使特定權限、管理特定財產之行政機關。故如上級機關取得其所製作的圖書、DVD之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應歸屬其所屬之法人(中華民國政府或地方自治團體),而非該上級機關,僅係由上級機關為著作財產權之管理,上級機關與「管理處」間並無著作財產權之讓與或授權問題,實務上,管理處基於對上級機關的尊重或財產管理上之行政權限劃分,洽請管理之上級機關予以同意出版及發行,惟此種情形並非著作權法所規定之讓與或授權。如所稱上級機關與「管理處」間,非隸屬同一行政主體之法人者,該「管理處」於出版及發行(重製、散布、公開傳輸)前,自須依著作權法第37條之規定,取得該上級機關之授權。二、至於將原監製單位也改為被授權機關1節,如係指圖書、DVD等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之變更,依前述說明,實屬上級機關與管理處間財產管理上之行政權限劃分問題,與著作權法無涉,本局歉難表示意見,尚請諒察,請另參考相關國有財產法規之規定。三、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7條等之規定。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970422c」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