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50608
要旨
一、現行著作權法並無規定何謂「公播版」或「家用版」,一般稱「公播版」係指已授權公開放映給公眾看的影片,稱「家用版」只限於家庭中使用,係廠商依其市場區隔原則,自行將其視聽著作商品分類,並製訂各類商品之授權使用範圍、時間及地域等。又我國著作權法…
令函要旨
一、現行著作權法並無規定何謂「公播版」或「家用版」,一般稱「公播版」係指已授權公開放映給公眾看的影片,稱「家用版」只限於家庭中使用,係廠商依其市場區隔原則,自行將其視聽著作商品分類,並製訂各類商品之授權使用範圍、時間及地域等。又我國著作權法僅賦予著作人享有以移轉所有權的方式散布其著作物的權利(稱為散布權)及出租權,並未賦予著作人享有「出借權」。二、所詢公立圖書館購買家用版視聽影片(DVD、VCD),可否免費外借讀者回家播放1節,依上述說明,只要所購得的是「正版」視聽著作,圖書館都可以外借給讀者回家使用,不過建議提醒讀者不要在公開場所播放 (按「公開上映」是視聽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專有之權利,任何人欲公開上映他人之視聽著作,原則上應事先徵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可為之,否則,會有侵害他人公開上映權的危險)。但如果該視聽影片是一種盜版品,而且圖書館明知該影片為盜版品,而仍出借予讀者時,就會有視為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的問題。三、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2、3、4、8、12款、第10條、第25條、第28條之1、第29條、第44條至第65條、及第87條第6款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