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7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50426

會議日期 95 年 04 月 26 日

要旨

一、不論購買正版CD轉為MP3格式,儲存于MP3隨身聽,用於自己聆聽欣賞,或購買正版DVD轉為DivX格式儲存于Media Center Edition平台上,用於家人觀賞,均屬著作權法(下稱本法)所定的 「重製」行為。重製權屬於著作財產權…

令函要旨

一、不論購買正版CD轉為MP3格式,儲存于MP3隨身聽,用於自己聆聽欣賞,或購買正版DVD轉為DivX格式儲存于Media Center Edition平台上,用於家人觀賞,均屬著作權法(下稱本法)所定的 「重製」行為。重製權屬於著作財產權人專有,任何人欲重製他人之著作,除符合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所規定的合理使用外,均應事先取得該等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的同意,始得為之,否則即有可能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之行為,而須負擔民、刑事責任。二、台端所詢將已購買正版CD或DVD轉錄於其他媒介物,該等轉錄之結果,如果僅供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且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未造成變動或影響,似有主張本法第51條「家庭錄製」(home taping)合理使用之空間。至 於如果係以所取得之盜版CD、DVD為前述轉錄行為,則絕對是侵害行為。三、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5款、第22條及第44條至65條之規定。四、又著作權係私權,對於是否屬「合理使用」等,均應於發生爭議時,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認定之。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950426」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