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5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50306a

會議日期 95 年 03 月 06 日

要旨

一、我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係採創作保護主義,也就是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又所謂「創作」係指人將其內心思想、情感藉語言、文字、符號、繪畫、聲音、影像、肢體動作....等表現方法,以個別獨具之創意表現於外者。因此,來函所指他人網…

令函要旨

一、我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係採創作保護主義,也就是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又所謂「創作」係指人將其內心思想、情感藉語言、文字、符號、繪畫、聲音、影像、肢體動作....等表現方法,以個別獨具之創意表現於外者。因此,來函所指他人網站上之文字表達如具有一定之創作性,例如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學術論述、演講等,則屬「語文著作」,任何人欲利用該著作,除合理使用(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外,原則上,必須徵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否則,皆屬侵害著作權之行為,應負擔民、刑事責任。如果是不屬於著作的文字,自不受著作權保護。二、網頁內的文字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權,依著作權法第六章的規定,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另如果出於故意,經權利人告訴,依著作權法第七章的規定,亦須負擔刑事責任。三、有關賠償的問題,依照著作權法第88條規定,被害人可請求賠償自己所受的損害,或者請求賠償侵害人所獲得的利益,如果損害額不容易證明的話,可以請求法院依照侵害的情況,在新台幣1萬元到1百萬元的範圍內酌定賠償的數額。四、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條、第5條、第9條、第10條、第10條之1、第88條、第91條及第92條之規定,及本局「網路著作權你我他」宣導資料的說明。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950306a」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