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09500013210號
要旨
主旨:有關 貴署函詢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相關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令函要旨
主旨:有關 貴署函詢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相關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95年2月8日台內總字第0950024956號移文單檢附 貴署95年1月24日花檢貴作94他666字第01253號函辦理。
二、有關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下稱MUST)已編造著作財產權目錄及使用報酬率刊登於該會網站上(http://www.must.org.tw),欲查詢其所管理之著作及費率,尚可透過電話(02-25707557)向該協會查詢,亦得於本局局網上查詢各仲介團體使用報酬費率。
三、檢送「著作權仲介團體的性質和功能簡介」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