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09400047440號
要旨
主旨:有關 台端代理社團法人中華有聲出版錄音著作權管理協會(RPAT)申請審議新增錄音著作公開演出之使用報酬費率一案,請於94年6月30日前依說明一辦理見復,請 查照。說明:一、本案前經 貴會於94年4月28日補正完成相關資料後,並經本局9…
令函要旨
主旨:有關 台端代理社團法人中華有聲出版錄音著作權管理協會(RPAT)申請審議新增錄音著作公開演出之使用報酬費率一案,請於94年6月30日前依說明一辦理見復,請 查照。說明:一、本案前經 貴會於94年4月28日補正完成相關資料後,並經本局94年5月5日函請相關利用人表示意見,茲檢送經彙整利用人意見之使用報酬率彙整表1份如附件,對於各界反應之意見, 貴會如需補充說明或調整該費率,請於前揭指定期限內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局。二、又本案提交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前,本局除以書面彙整 貴會與利用人雙方具體意見外,將另行安排召開使用報酬率意見交流會,開會日期及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函通知,併予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