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7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31018

會議日期 93 年 10 月 18 日

要旨

按本局「著作權解釋令函資料檢索」網頁中之「電子郵件…..」及「智著字第…號」等令函資料,前者係本局以電子郵件方式,對外回復民眾或機關團體之著作權問題,後者則係本局以發正式公函之方式,對外回復民眾或機關團體之著作權問題。就法律上效力而言,此二…

令函要旨

按本局「著作權解釋令函資料檢索」網頁中之「電子郵件…..」及「智著字第…號」等令函資料,前者係本局以電子郵件方式,對外回復民眾或機關團體之著作權問題,後者則係本局以發正式公函之方式,對外回復民眾或機關團體之著作權問題。就法律上效力而言,此二者均屬本局即著作權行政主管機關就著作權相關問題,對外所作之行政解釋。在具體之訴訟案件中,當事人固然可引用本局上開之行政解釋來作為有利之陳述或抗辯,惟法官本係依法獨立審判,其是否採認本局之行政解釋以作為判決之基礎,仍有依法裁量之權利,並非完全受本局行政解釋之拘束,併予敘明。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931018」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