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20818a
要旨
您好!有關 您所詢問的問題,本局答復如下:您來函所稱在網站上放入”亞洲”並連向別的網站中亞洲的資料,此種「在網站上放上超連結連上其他網站的內頁」情況,係將他人網站之網址轉貼於自己的網頁中,藉由網站間連結之方式,使一般人得透過您的網站以進入其…
令函要旨
您好!有關 您所詢問的問題,本局答復如下:您來函所稱在網站上放入”亞洲”並連向別的網站中亞洲的資料,此種「在網站上放上超連結連上其他網站的內頁」情況,係將他人網站之網址轉貼於自己的網頁中,藉由網站間連結之方式,使一般人得透過您的網站以進入其他網站之行為,因未涉及利用他人著作,如未取得授權,並不會造成對他人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