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920630
要旨
有關您以電子郵件詢問有關「電腦軟體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答覆如下:一、私人購買之正版軟體程式可否於公司使用?應視該程式之授權範圍決定,如著作權人未限制不可在公司使用者,自得在公司供個人使用。二、關於若能於公司使用,要做哪些動作之問題?因不太…
令函要旨
有關您以電子郵件詢問有關「電腦軟體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答覆如下:一、私人購買之正版軟體程式可否於公司使用?應視該程式之授權範圍決定,如著作權人未限制不可在公司使用者,自得在公司供個人使用。二、關於若能於公司使用,要做哪些動作之問題?因不太瞭解您所提的問題,所謂哪些動作是什麼意思?無法答覆。三、軟體程式可在幾台電腦上使用,也應視該程式著作權人之授權範圍決定。如果是單機版,只能在一台電腦上使用,如要更換電腦,應將前一台電腦上的程式刪除。至把單機版的程式放在區域網路或或安裝於多部電腦使用,則因逾越授權範圍,將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之行為。四、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三十七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敬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