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9)智著字第89011352號
要旨
所詢有關 貴基金廣電資料館將歷年金鐘獎和金視獎作品在館內提供讀者播放觀摩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基金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廣電基字第二九○號函。二、按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公開上映:指以單一或多數視聽機或其…
令函要旨
所詢有關 貴基金廣電資料館將歷年金鐘獎和金視獎作品在館內提供讀者播放觀摩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基金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廣電基字第二九○號函。二、按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公開上映:指以單一或多數視聽機或其他傳送影像之方法於同一時間向現場或現場以外一定場所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同法第二十五條復規定:「著作人專有公開上映其視聽著作之權利。」是公開上映權僅視聽著作有之,其他著作並無公開上映權,合先敘明。三、貴基金廣電資料館將歷年金鐘獎和金視獎作品有館內提供讀者觀摩,依前述說明,如僅涉及視聽著作之公開上映行為,除合於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著作財產權之限制情形(即合理使用)外,僅須徵得該視聽著作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而毋庸徵得該視聽著作所內含之影音圖文等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四、著作權係屬私權,著作權之授權利用基本上為利用人與著作財產權人間私權契約關係,是有關授權事宜,應由權利人或其授權之人與利用人自行洽商約定,併予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