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八九)智著字第89600932號
要旨
貴署所提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中央或地方機關」是否僅限於國內?抑或包括外國政府之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檢偕經紀字第0000一00號函辦理。二、按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九條…
令函要旨
貴署所提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中央或地方機關」是否僅限於國內?抑或包括外國政府之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檢偕經紀字第0000一00號函辦理。二、按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二款規定:「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該條文所稱之「中央或地方機關」並未區分為本國或外國機關,自不限於本國,應包括外國政府之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