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1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89009830號

會議日期 89 年 10 月 24 日

要旨

主旨:貴公司所詢有關古籍整理製版權事宜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令函要旨

主旨:貴公司所詢有關古籍整理製版權事宜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公司89年10月4日(89)龍字第8910001號函。

二、按著作權法第79條第1項規定:「無著作財產權或著作財產權消滅之文字著述或美術著作,經製版人就文字著述整理印刷,或就美術著作原件以影印、印刷或類似方式重製首次發行,並依法登記者,製版人就其版面,專有以影印、印刷或類似方式重製之權利。」製版權制度旨在保護對古籍、古代書畫等文物加以整理之投資利益,又製版類別分為美術著作或文字著述,於美術著作之製版權則係鼓勵民間影印首次發行古人真品之著作原件;而於文字著述之製版權則須「整理印刷」,惟所稱「整理印刷」尚不以重排打字為限,惟如僅「單純」就被製版之文字著述之原著作之版面予以影印,並無整理印刷,則與上述規定不符。是製版人如就無著作財產權或著作財產權消滅之文字著述加以整理印刷並已投入相當精力,即符合上述之規定,製版人就其版面,並得申請製版權登記而取得製版權。貴公司所詢有關製版權之定義及是否應予重排打字等疑義,請參考前述說明。

三、又著作權或製版權均屬私權,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應與其他一般私權之權利人相同,對其權利之存在自負舉證責任,故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應保留創作或製版過程、發行及其他與權利有關之資料,作為證明自身權利之依據,日後發生私權爭執時,由法院依權利人提出之事證,加以認定,並予敘明。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智著字第89009830號」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