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八九)智著字第88012568號
要旨
貴會所詢現行著作權法第一百零六條之一及第一百零六條之二之適用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八十八)著護字第一二一七號函。二、有關現行著作權法第一百零六條之一及第一百零六條之二之適用疑義,如來函所述,…
令函要旨
貴會所詢現行著作權法第一百零六條之一及第一百零六條之二之適用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會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八十八)著護字第一二一七號函。二、有關現行著作權法第一百零六條之一及第一百零六條之二之適用疑義,如來函所述,前內政部著作權委員會八十七年四月三日台?內著會發字第八七0四二四六號函(如附)已有函釋,請參考,至是否符合各該等條文規定及究應由權利人或利用人負舉證責任,則應由司法機關調查具體個案事實認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