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49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8)智著字第88001594號

會議日期 88 年 03 月 16 日

要旨

關於所詢著作權法相關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復 台端八十八年二月八日申請書。 二、查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參照著作 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而語文著作係包括詩、詞、散文、 小說、劇本、學術論述…

令函要旨

關於所詢著作權法相關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復 台端八十八年二月八日申請書。 二、查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參照著作 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而語文著作係包括詩、詞、散文、 小說、劇本、學術論述、演講及其他之語文著作(參照同法第五條第 一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第二項第一款規定),依 台端所送之「瓜子 剝殼器使用方法」說明文字觀之,係屬上揭條文規定之語文著作。 三、復查七十四年七月十日修正施行後之著作權法,關於著作權之取得係 採創作保護主義,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其著作權(註冊 )登記制度係一任意制,並非取得著作權之要件,著作是否經著作權 (註冊)登記,對於著作權法之取得與否,不生影響。又按八十七年 一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施行之著作權法已廢止著作權登記制度,落實 創作保護主義。另著作權係屬私權,是否為法定著作?有無著作權侵 害情事?均應於發生爭議時,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認定之 ,併予說明。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88)智著字第8800159…」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