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7)內著會發字第8705764號
要旨
台端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函請說明附件圖樣「太陽圖」是否屬著作權法中之美術著作一案,復請 查照。說明: 一、復 台端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函。 二、按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內容例示第二項第四款規定「美術著 作:包括繪畫、版畫、漫畫、連環圖(卡…
令函要旨
台端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函請說明附件圖樣「太陽圖」是否屬著作權法中之美術著作一案,復請 查照。說明: 一、復 台端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函。 二、按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內容例示第二項第四款規定「美術著 作:包括繪畫、版畫、漫畫、連環圖(卡通)、素描、法書(書法 )、字型繪畫、雕塑、美術工藝品及其他之美術著作。」;又按著 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 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查本會八十七年九月十五日台(87)內 著會發字第八七0五四九一號函對「美術著作」之定義已有釋明。 是所詢作品「太陽圖」是否係屬美術著作乙節,請參考上述之規定 。 三、復按著作權係屬私權,作品是否係屬法定著作,如發生爭議時,應 由司法機關依著作權法之規定及具體個案調查認定之,併予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