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7)內著會發字第8704448號
要旨
台端函請就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五款之內容申請釋示乙案,復請 查照。說明: 一、復台端八十七年四月九日第九八00八三號申請書。 二、按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五款規定「明知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 之重製物而仍作為直接營利之使用者」中,所謂「直接…
令函要旨
台端函請就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五款之內容申請釋示乙案,復請 查照。說明: 一、復台端八十七年四月九日第九八00八三號申請書。 二、按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五款規定「明知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 之重製物而仍作為直接營利之使用者」中,所謂「直接營利之使用」 之範圍為何?須就具體個案內容認定之,又著作權係屬私權,有無著 作權之侵害,緣屬司法機關之職權,應於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訴請 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認定之。是台端所詢在公司內部的事務 性機器上使用盜版軟體及銀行所使用之自動存款機或提款機上含有侵 害他人電腦程式之軟體時,是否符合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五款之規 定,已屬具體個案事實有無構成著作權侵害之認定問題,係屬司法機 關權責,應由司法機關本於職權調查具體個案事實認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