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7)內著會發字第8704240號
要旨
貴院函詢領有經濟部國家精品證書,並經經濟部授予臺灣精品標誌及「臺灣精品」標語使用權之傢俱是否即為享有著作權之美術著作乙節,復請 查照。說明: 一、依據 貴院八十七年三月十日八十七雄分院瑞刑整字第五五0五號 函辦理。 二、按「著作:指屬於文學…
令函要旨
貴院函詢領有經濟部國家精品證書,並經經濟部授予臺灣精品標誌及「臺灣精品」標語使用權之傢俱是否即為享有著作權之美術著作乙節,復請 查照。說明: 一、依據 貴院八十七年三月十日八十七雄分院瑞刑整字第五五0五號 函辦理。 二、按「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美術著作:包括繪畫、版畫、漫畫、連環圖(卡通)、素描、法書 (書法)、字型繪畫、雕塑、美術工藝品及其他之美術著作。」參照 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第 二項第四款規定)。又「創作」係指人將其內心思想、情感藉語言 、文字、符號、繪畫、聲音、影像、肢體動作...等表現方法, 以個別獨具之創意表現於外者。「美術著作」則係以描繪、著色、 書寫、雕刻、塑形等平面或立體之美術技巧表達線條、明暗或形狀 等,以美感為特徵而表現思想感情之創作;作品是否為美術著作須 以其是否具備美術技巧之表現為要件,如作品非以美術技巧表現思 想或感情者,亦即未能表現創作者之美術技巧者,尚難認係美術著 作。 貴院函詢之傢俱是否為享有著作權之傢俱,請參考上開說明 認定之,至其是否領有經濟部國家精品證書﹖是否經經濟部授予臺 灣精品標誌及「臺灣精品」標語之使用權﹖則與著作權之取得無關 。 三、又著作權係屬私權,作品是否係屬法定著作之問題,如有疑義時應 由當事人自行舉證,並由司法機關依著作權法之規定及具體個案調 查認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