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6)內著會發字第8608009號
要旨
貴院函詢旅館業將第四台節目接收至客房供客人觀賞,究為「公開播送」或「公開上映」?乙案,復請查照。說明: 一、復貴院八十六年五月二十日南院慶刑地八五易四一九二字第三二九 八七號函。 二、查本部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八二五八…
令函要旨
貴院函詢旅館業將第四台節目接收至客房供客人觀賞,究為「公開播送」或「公開上映」?乙案,復請查照。說明: 一、復貴院八十六年五月二十日南院慶刑地八五易四一九二字第三二九 八七號函。 二、查本部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八二五八七號函 說明三、及八十五年七月二日台(85)內著會發字第八五一○六六八 號函說明二、三對主旨所述問題已有釋明,檢附前揭函文影本各乙 份,請參考。又著作權係屬私權,因此,具體個案事實有無違反著 作權法,仍應於發生爭議時,由司法機關依事實本於職權調查認定 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