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5)內著會發字第8518287號
要旨
所詢著作權法第十二條相關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台端八十五年十月卅日遠他字第八五五四三號函辦理。 二、按著作權法第十二條所稱「出資」及「企劃」等詞,均係通用名詞, 是個案事實究否符合著作權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而得依著作權法第…
令函要旨
所詢著作權法第十二條相關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台端八十五年十月卅日遠他字第八五五四三號函辦理。 二、按著作權法第十二條所稱「出資」及「企劃」等詞,均係通用名詞, 是個案事實究否符合著作權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而得依著作權法第十 二條但書規定約定著作人,應視具體事實情形而定,尚不得一概而定 ;是台端所詢「....委任建築師設計建築圖說,除依約給付酬金外, 並指示建築物之規格....惟並未就其他完成著作之準備、實行程序、 實行準則或其他必要之規範計劃有所指示。....是否得依著作權法第 十二條規定....以契約約定....著作人?」乙節,事涉著作權之歸屬 ,應依具體事實加以認定之,至如發生爭議,則應由權利人訴請司法 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認定之,併予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