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5)內著會發字第8516922號
要旨
貴署為八十五年度偵字第五二六號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函囑鑑定,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依貴署八十五年十月四日澎檢和明字五二一八號函辦理。 二、查著作權法第十三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故 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之著作,如…
令函要旨
貴署為八十五年度偵字第五二六號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函囑鑑定,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依貴署八十五年十月四日澎檢和明字五二一八號函辦理。 二、查著作權法第十三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故 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之著作,如無同法第九條所定不得為著作 權標的之情形者,縱未經登記原則上亦受有著作權法保護。又著作權 係屬私權,作品是否屬法定著作,著作權權利之歸屬及著作權侵害之 認定等,應於發生爭議時,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認定之, 是貴署函請本會查明來函所附之磁碟片及軟體是否為受保護之著作, 並查明著作權人之姓名、住址之疑義,宜由貴署本於職權依具體個案 事實調查,並非可由行政機關鑑定之事項。 三、隨文檢送本部八十五年三月五日台(85)內著字第八五0三六五九號函 有關著作權登記之性質及本部八十三年七月十九日台(83)內著字第八 三一五0五四號函說明二之(三)有關外國人著作得受我國著作權法保 護情形之影本各乙份,請參考。另檢還貴署前揭函所附扣押物品清單 編號1、2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