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5)內著會發字第8513513號
要旨
所詢未經授權翻譯「世界銀行」發行之書籍,是否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等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依 貴社八十五年八月六日(85)研字第0二九三九號函辦理。 二、按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除本國人之著作外,尚包括著作權法 第四條所定外國…
令函要旨
所詢未經授權翻譯「世界銀行」發行之書籍,是否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等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依 貴社八十五年八月六日(85)研字第0二九三九號函辦理。 二、按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除本國人之著作外,尚包括著作權法 第四條所定外國人之著作,又有關外國人著作得受我國著作權保護之 情形,本部八十三年七月十九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一五0五四號函 說明二之(三)已有釋明,茲檢附上揭釋函影本乙份,請參考。 三、復按「改作」係著作財產權之權能之一,又翻譯係改作方法之一種( 參照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及第二十八條),是如翻譯受我 國著作權法保護之外國人著作,除合於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 五條有關著作財產權限制(合理使用)之規定外,自應徵得該著作著 作財產權人或經其授權之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又本部八十一 年十一月三十日台內著字第八一二二0二一號函對著作之著作財產 權屬政府間之國際組織(國際法人)之相關疑義已有釋明,是 貴社 前揭疑義請參考上述規定。 四、隨文檢附本部八十三年七月十九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一五0五四號 函及八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台(81)內著字第八一二二0二一號函影本 各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