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5)內著會發字第8509837號
要旨
承詢蔡明恩先生申請專利之說明資料,是否同時享有著作權乙節,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說明: 一、依貴院八十五年五月廿八日投院刑勤八五自二三字第五九九七號函 辦理。 二、按著作、語文著作及圖形著作,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著 作權法第五條第一…
令函要旨
承詢蔡明恩先生申請專利之說明資料,是否同時享有著作權乙節,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說明: 一、依貴院八十五年五月廿八日投院刑勤八五自二三字第五九九七號函 辦理。 二、按著作、語文著作及圖形著作,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著 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第二項第一款及第六款均定 有明文,貴院前揭函所附之專利說明資料,其內容核屬前述語文著 作及圖形著作,原則上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惟著作權 包括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則蔡明恩先生是否為該專利說明資 料之著作人而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緣著作權係屬私權, 有關個案著作權之爭議,應由當事人自行舉證,並由貴院依著作權 法及具體個案事實調查加以認定。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二∣三五六五四一四與本會第一組聯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