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5)內著會發字第8507107號
要旨
台端函請釋示日本及比利時之著作依我國著作權法是否得享有著作權之疑義 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台端八十五年四月十七日(85)企字第O六九號函。 二、有關外國人著作是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情形,查本部八十三年七月 十九日台(83)內著…
令函要旨
台端函請釋示日本及比利時之著作依我國著作權法是否得享有著作權之疑義 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台端八十五年四月十七日(85)企字第O六九號函。 二、有關外國人著作是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情形,查本部八十三年七月 十九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一五O五四號函說明二之(三)已有函釋,茲 檢附前揭函影本及「世界各個國家之國人著作得否依著作權法第四條第 一款規定在我國取得著作權保護之統計名單」各乙份,是所詢日本及比 利時之著作依我國著作權法是否得享有著作權之疑義?請參考。 三、台端對本案如仍有著作權法之相關疑義,請逕電洽本會第二組:(O二 )三五六│五四一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