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4)內著會發字第8403445號
要旨
台端函請釋示「泰國著作權是否受本國著作權法之保護?泰國人之著作可否向本國申請著作權登記?」乙案,復請 查照。說明:一、復 台端八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函。二、有關外國人著作是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情形,查本部八十三年七月十九日台(83)內著字第八…
令函要旨
台端函請釋示「泰國著作權是否受本國著作權法之保護?泰國人之著作可否向本國申請著作權登記?」乙案,復請 查照。說明:一、復 台端八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函。二、有關外國人著作是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情形,查本部八十三年七月十九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一五○五四號函說明二之(三)已有函釋,后附前揭函影本乙份,請參考。依前揭函之解釋,目前泰國人之著作僅得在合於「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之規定時,才可受我國著作權法之保護。三、隨文檢送著作權法暨相關子法、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中、英文本)、「世界各個國家之國人著作得否依著作權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在我國取得著作權保護之統計名單」及本部八十三年七月十九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一五○五四號函影本各乙份,請參考。四、台端對本案如仍有著作權法之相關疑義,請逕電洽本會第二組:(○二)三五六─五四一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