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4)內著會發字第8401636號
要旨
台端為所著「世界宗教博物館」乙文,函寄本會「證明」乙節,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 台端八十四年元月十日函辦理。二、按著作權法第十三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故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之著作,如無著作權法第九條所定不得…
令函要旨
台端為所著「世界宗教博物館」乙文,函寄本會「證明」乙節,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 台端八十四年元月十日函辦理。二、按著作權法第十三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故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之著作,如無著作權法第九條所定不得為著作權標的之情形者,縱未經登記亦受著作權法保護,即著作權之取得與著作權之登記無關;故本部受理著作權登記,悉依申請人自行申報之事實,依著作權法暨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准駁登記,不作實質審查,如發生爭議時,應由司法機關依著作權法及具體個案事實認定之;是台端函請「證明」乙節,本會礙難辦理。有關「著作權登記之性質」,查本部八十三年一月廿八日83內著字第八三七三四五三號函說明一已有釋明,茲檢附前揭釋函影本乙份請參考。另台端如欲申請著作權登記,請參考著作權登記申請須知。三、檢還「世界宗教博物館」乙文及檢附著作權法暨其施行細則、著作權登記申請須知、著作權登記申請書各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