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3)內著字第8328289號
要旨
貴局檢送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檢察署八十三年十二月七日士檢法(八十三)偵續二四字第二五三二四號函影本到部,請本部表示意見乙節,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說明:一、依 貴局八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八十三)台專(乙)一五○七○字第一四○三四一號函辦理。…
令函要旨
貴局檢送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檢察署八十三年十二月七日士檢法(八十三)偵續二四字第二五三二四號函影本到部,請本部表示意見乙節,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說明:一、依 貴局八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八十三)台專(乙)一五○七○字第一四○三四一號函辦理。二、查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檢察署前揭函所詢有關著作權問題,業經本部八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台(八十三)內著字第八三二五九九四號函釋,茲檢送該釋函影本乙份,請參考。復查「圖形著作(科技或工程設計圖)」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悉依著作權法之規定,與該著作有無專利權之保護無關,亦即專利權之有無,並不影響著作人依著作權法所享有之著作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