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3)內著字第8382844號
要旨
關於旅館業將第四台節目接收至客房及自行裝設衛星電視播放給客人觀賞是否為「公開播送」之疑義,檢送本部八十三年六月廿二日台(八三)內著字第八三八二五八七號函影本乙份,請轉送所屬各級法院法官,以供辦案之參考,請查照。說明:
令函要旨
關於旅館業將第四台節目接收至客房及自行裝設衛星電視播放給客人觀賞是否為「公開播送」之疑義,檢送本部八十三年六月廿二日台(八三)內著字第八三八二五八七號函影本乙份,請轉送所屬各級法院法官,以供辦案之參考,請查照。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