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83)律決字第11646號
要旨
關於大陸地區公法人可否申請著作權登記等疑義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說明:一、復八十三年五月十八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一○二六二號函。二、來函所稱「公法人」,如係指依公法行為設立,得行使公權力之組織(參見施啟揚著「民法總則」第…
令函要旨
關於大陸地區公法人可否申請著作權登記等疑義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說明:一、復八十三年五月十八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一○二六二號函。二、來函所稱「公法人」,如係指依公法行為設立,得行使公權力之組織(參見施啟揚著「民法總則」第一一九頁),則有關本件大陸地區公法人得否在台灣地區申請著作權登記,並享有著作權,似應視我國目前如何認定中共之政治實體而定;因事涉現階段大陸政策之考量,宜請洽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