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3)內著字第8307057號
要旨
所詢旅館接收第四台節目所涉及著作權疑義乙案,復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行政院新聞局八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83)強廣四字第○四八九七號函檢附台灣省政府新聞處八十三年三月十六日新四信字第三○三一五三號書函及 台端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函影本辦理。二…
令函要旨
所詢旅館接收第四台節目所涉及著作權疑義乙案,復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行政院新聞局八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83)強廣四字第○四八九七號函檢附台灣省政府新聞處八十三年三月十六日新四信字第三○三一五三號書函及 台端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函影本辦理。二、所詢問題查本部八十二年五月十八日台(82)內著字第八二○九七八六號函已有釋明,茲檢送該函影本乙份,請參考。復查「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已於去(八十二)年七月十六日正式簽署生效,併予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