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2)內著字第8223180號
要旨
有關「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簡稱「中華著作權保護協定」)之確實生效日事,復請查照。說明:一、復 貴所八十二年八月三日(八三)辰函字第○八○八三號函。二、依外交部八月廿四日外(八二)八二三二一八○八號函揭「中美著作…
令函要旨
有關「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簡稱「中華著作權保護協定」)之確實生效日事,復請查照。說明:一、復 貴所八十二年八月三日(八三)辰函字第○八○八三號函。二、依外交部八月廿四日外(八二)八二三二一八○八號函揭「中美著作權保護協定」業於本(八十二)年七月十六日由中美雙方代表在美完成正式簽署。依該協定第二十一條規定:「本協定自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則上述日期即為本協定之確實生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