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2)內著字第8210628號
要旨
台端函請釋示「中華民國憲法」是否列為著作權保護範圍一案,復請查照。說明:一、復 台端八十二年四月十九日函。二、按「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款著有明文,是以,台端所詢「中華民國憲法」依前揭規定,不得為著作…
令函要旨
台端函請釋示「中華民國憲法」是否列為著作權保護範圍一案,復請查照。說明:一、復 台端八十二年四月十九日函。二、按「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款著有明文,是以,台端所詢「中華民國憲法」依前揭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不列為著作權保護範圍。三、隨文檢附著作權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子法暨認識著作權(一)、(二)各一冊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