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2)內著字第8209017號
要旨
所詢著作權法相關疑義乙案,復請查照。說明:一、復 貴署八十二年四月九日南檢銅定字第一三六九六號函。二、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接收訊息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同法第…
令函要旨
所詢著作權法相關疑義乙案,復請查照。說明:一、復 貴署八十二年四月九日南檢銅定字第一三六九六號函。二、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接收訊息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同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公開上映:指以單一或多數視聽機或其他傳送影像之方法向現場或現場以外一定場所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故著作權法並無「公開播放」一詞,貴署所詢「公開播放」如係指前述之公開播送或公開上映,則依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視聽著作著作人專有重製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改作權、編輯權及出租權,因此,公開播送或公開上映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視聽著作,除合於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著作財產權之限制(合理使用)規定外,自應徵得著作財產權人或其授權之人之同意或授權後,始得為之,合先說明。三、所詢市售貼有行政院新聞局公開播放標籤之錄影帶,是否可供KTV業者予以公開播送或公開上映?查係私法之授權契約關係,自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以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