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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82)律字第05725號

會議日期 82 年 03 月 23 日

要旨

關於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適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參考。說明:一、復 貴處八十二年三月八日台(82)內著字第八二○三八四八號函。二、本件 貴部來函說明三、四所述之意見,本部敬表謝意。

令函要旨

關於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適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參考。說明:一、復 貴處八十二年三月八日台(82)內著字第八二○三八四八號函。二、本件 貴部來函說明三、四所述之意見,本部敬表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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