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1)內著字第8117340號
要旨
台端函詢著作權法相關問題一案,復請查照。說明:一、復 台端八十一年八月十八日函。二、台端所詢事項茲函復如左:(一)來函所稱資料如歷史課本中的地圖、古器物圖(照)片,如符合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所例示之圖形、攝影著作,且無著作權法第四十三條之情…
令函要旨
台端函詢著作權法相關問題一案,復請查照。說明:一、復 台端八十一年八月十八日函。二、台端所詢事項茲函復如左:(一)來函所稱資料如歷史課本中的地圖、古器物圖(照)片,如符合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所例示之圖形、攝影著作,且無著作權法第四十三條之情事者,為編輯需要欲採用者,除合於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著作財產權之限制規定外,應徵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二)來函所詢問題二所稱情形是否違反著作權法?事涉具體個案,應依具體事實認定之。(三)來函問題三所稱「使用」究何所指,語意不明,如係意指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九條所定之利用形態,除合於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著作財產權之限制規定外,應徵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四)至所詢出版社擬出版歷史方面的書籍且需用到故宮中古器物圖(照)片,須用何種方式取得使用權一節,查該古器物圖(照)片如符合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所例示之攝影著作,可向故宮博物院查明該攝影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並徵求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三、隨文檢送著作權法、著作權法施行細則及認識著作權各一冊,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