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81)內著字第8111701號
要旨
關於香港商寶麗金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投資設立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擬增加營業項目案,本部意見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貴會八十一年六月十九日經投審(八十一)秘字第○五五一七號函辦理。二、本案有關「音樂詞曲著作權之買賣」乙節,既…
令函要旨
關於香港商寶麗金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投資設立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擬增加營業項目案,本部意見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貴會八十一年六月十九日經投審(八十一)秘字第○五五一七號函辦理。二、本案有關「音樂詞曲著作權之買賣」乙節,既經申請人說明係指依著作權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辦理,於法並無不合;至於所擬增列「國內外音樂詞曲著作權之經理」乙節,經核尚無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之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