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4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以土地抵繳稅捐如變現後不足原抵繳金額應優先撥付移轉所生之土地增值稅

會議日期 91 年 07 月 25 日

要旨

以土地抵繳稅捐如變現後不足原抵繳金額應優先撥付移轉所生之土地增值稅

函釋全文

依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土地增值稅之徵收,土地之自然漲價部分,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編者註:本條內容業已修正),準此,以土地抵繳遺產稅本稅、罰鍰及土地增值稅,發生變現價款不足原抵繳之應納稅額時,依上開規定,其取償之順序,就該土地移轉所發生之土地增值稅,應優先於其他稅捐而受償。(財政部91/07/25台財稅字第0910454522號令)

編註

則次:4 款類次:0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三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以土地抵繳稅捐如變現後不足原抵…」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