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儲蓄互助社年終決算發放予借款社員之利息攤還徵免所得稅規定
要旨
儲蓄互助社年終決算發放予借款社員之利息攤還徵免所得稅規定
函釋全文
儲蓄互助社年終決算發放予借款社員之利息攤還,核屬儲蓄互助社之利息收入折讓性質,自然人社員取得該攤還尚不發生所得課稅問題。至非營利法人社員繳納之借款利息,原以支出列帳者,如於繳納年度收到該利息攤還,應以原支出科目沖回;如於以後年度始收到該利息攤還,應列為收到年度之其他收入。(財政部99/12/24台財稅字第0990049170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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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14 款類次:0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四年版

